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24-02-28

标题:小区各种理由拒绝安装充电桩

2月22日联系物业安装充电桩,物业回复用电符合不满足无法安装,于是我联系国家电网,经现场核查满足安装要求,且可以将电源引至地库,答复后又提出租赁车位不满足,但根据国家倡导办法,租赁一年以上是满足的,且有收费充电桩安装也不是自有车位。现又提出安全问题,我答复我可以做出承诺,物业再未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4-03-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4年3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海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您想安装充电桩,目前因地下车库电容、车位都是租赁,安全性考量不支持车位安装充电桩,4号楼处有统一公共充电桩供居民使用,为了地库安全和广大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支持个人安装充电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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