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细则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我想咨询一下,《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中第四条(三)博士后出站留或来津工作。1.?对入选经我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全职引进的博士后(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资助,分3年平均拨付。
此政策何时开始执行?其中“我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包括哪些?
以上问题请领导解答,谢谢!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我想咨询一下,《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中第四条(三)博士后出站留或来津工作。1.?对入选经我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全职引进的博士后(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资助,分3年平均拨付。
此政策何时开始执行?其中“我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包括哪些?
以上问题请领导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