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2-24

标题:医药经营单位执业药师报评副主任药师条件

请问,在津的医药批发经营企业的执业药师身份报评副主任药师职称有无参照条件或具体程序?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2-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卫生系列职称评价,如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不属于医疗卫生机构,则不能参加卫生系列职称评价。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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