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盛* 提问时间:2024-01-29

标题:关于离职后个人职称转出的问题

您好,我是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从业者,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单位之前使用我的专业职称办理了房地产开发资质评定,在我已离职一个多月的前提下,原单位仍未配合办理职称转出,导致新单位无法使用我的职称,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是否可以持有我的离职证明或是新的劳动就业合同或是新的社险缴纳证明到建委直接办理职称变更,而不需要原单位的配合,谢谢您的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02-04 是否超时:否

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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