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举报物业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
尊敬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我是天津市武清区富丽湾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特向您举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北京龙城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20222300348631K)的违法行为。
我发现该物业公司疑似存在未履行给工作人员交社保的义务,导致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这直接影响了小区服务的各个方面,导致服务质量不达标。仅近几年,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民事诉讼纠纷已经多达30多起,这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
鉴于我作为小区业主,与本次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特申请劳动保障监察依法屡行相关责任。,特此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处理结果请以书面方式答复。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敬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尽快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