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企业违规使用排污许可证问题
据全国排污许可证公开查询系统公开端查询了解,住友有效排污许可证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为生岛正明,生岛正明已于2022年12月退出,2022年12月1日新任法定代表人为柴田晃伺。根据相关规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环保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如果在变更法人的情况下,如果排污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排污单位应当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住友重机械于2023年6月3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的延续,发证机关为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延续信息依然使用了无效的法定代表人名称,未进行变更!此平台反映前已通过住友企业合规热线举报此问题的存在,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试问企业违规使用排污许可证的底气何在!排污许可证中的承诺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