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逸桐苑关于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费事宜2
日前,本人向政府零距离求助逸桐苑的物业提出车位管理费一旦开通便不能关闭事宜。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回复:根据《天津市定价目录》规定,小区地下车位收费标准、地下车位租金以及管理服务费均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现有法律未对此类情况作出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协议》并无相关减免约定,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详见附件)。
本人认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协议》应为格式条款,是由物业公司预先制定,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本人没有参与合同的制订,但对合同的内容只能表示概括的同意或拒绝,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的内容。因此,我的求助信息如下:
车位一旦开通便不能关闭是否为霸王条款,本人能否要求该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