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分公司取得资质是否可作为法人单位资质
尊敬的领导:
总公司注册地在河北,没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A));异地分公司注册地在天津,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A))。
由于异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仅是法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请贵局给予明确:在分公司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A))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说明法人(总公司)自动获得了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法人(总公司)是否可以承揽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业务?
尊敬的领导:
总公司注册地在河北,没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A));异地分公司注册地在天津,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A))。
由于异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仅是法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请贵局给予明确:在分公司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A))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说明法人(总公司)自动获得了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法人(总公司)是否可以承揽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