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共区域雨水排放管道长期损坏,直接造成业主经济损失
我是保利玫瑰湾47号楼1710单元的居民,自2019年10月起,该小区15楼发生火灾导致雨水管损坏,消防部门已经出具了火灾责任认定书。在火灾后,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并要求维修,但物业一直未予处理。直到2020年7月下雨,因雨水管损坏导致我全屋家具、电器、地板等被雨水浸泡,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事后物业虽然修复了雨水管,但对于我的损失却推卸责任,一直给我的回复是向领导反映。我认为物业公司并未履行其职责,对于因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
在此,我请求贵局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也希望贵局能够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谢谢!
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