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焦** 提问时间:2024-01-08

标题:关于花语尚东入户供暖以及路面沥青等问题的投诉

领导您好,目前花语尚东一期已经交付,但是尚存诸多问题:

一是户内供暖问题,目前并未实现供暖,对于未来能够供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接入市政工程的管网建设并未启动,自备地暖井被禁止使用,基本的民生保障不能实现,是否满足交房要求?由于无法供暖导致的水管、地暖管冻裂是否能够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二是小区沥青路面的问题,中铁不仅没有承担起该有的国企担当责任,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再减配,与购房时宣传严重不一致,如此保证民生工程是否符合央企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是东丽区住建委执法大队目前已授权中铁人员来回复网上的一些建设施工投诉问题(中铁工作人员使用022-24953608进行问题回复),中铁自行来回复,而且互相推诿,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否合理?东丽区住建委是否涉及懒政?

从中央政治局会议到中央经济会议,都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要点,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试问领导商品房不是民生吗?供暖不是民生吗?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01-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关于您反映供暖问题,东丽区城管委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妥善处理,确保居民入住时稳定供热。

关于您反映的小区路面与购房时宣传不一致的问题,2024年1月10日上午11点46分,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您,并告知您需提交相关材料,目前您正在提供材料中。

关于您反映的建设施工投诉问题,东丽区住建委已于1月12日电话联系您,向您反馈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反馈已现场踏勘查看玻璃配置标准问题,建设单位已与您沟通了解情况,并对您家每扇窗户排查完成,您家户内窗玻璃配置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与您沟通中,您表示不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对解决措施表示认可。对于您提出建设单位向您反馈情况的异议,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在保修期限内,商品房存在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勘察、维修。故建设单位反馈踏勘后您家玻璃配置符合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在住建委共同为您核实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城管委、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东丽区住建委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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