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4-01-07

标题:无故辞退 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与2023年12月30日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入职到天津武清区泉达路6号超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班 用工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以跨部门调岗干活慢的理由与2024年1月5日无故辞退我 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没有条例规定乙方在产线的生产等任务指标 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 从而维护我职工的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1-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您反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故辞退问题,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核实相关信息时,您挂断电话,后多次拨打您电话均无人接听,无法核实详细信息并进行处理,如需劳动监察立案或通过劳动仲裁途径处理,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投诉立案或申请劳动仲裁。电话:29341610。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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