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3〕1号),通过税务师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具体申报方法请您参看文件附件2《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http://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0&contentId=28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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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