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请问到理发店烫头,因理发店失误,将顾客头皮烫伤,顾客要求赔偿医药费,与商家无法协商一致。顾客能否向政府部门求助,此问题是否在政府部门的协调范围。应由哪个部门开展调解,商务部门还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全市是否有统一政策。无需电话回复,文字回复即可,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事项,我委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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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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