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名下在滨海新区茶淀街有两套房产,都满5年,贷款都已经还清,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房产。我们有两个孩子,大女儿23岁,未婚;小女儿6岁。我和爱人准备将其中的一套房产过户给大女儿,请问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什么手续,都有哪些费用,费用大概是多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回复: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存量房屋买卖的,提交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契税缴纳凭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因买卖发生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每交易一次,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因赠与、继承、析产等发生转让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其他税费收取标准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我局二分中心工作人员于1月5日与您取得联系。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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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回复: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存量房屋买卖的,提交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契税缴纳凭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因买卖发生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每交易一次,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因赠与、继承、析产等发生转让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其他税费收取标准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我局二分中心工作人员于1月5日与您取得联系。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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