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北辰区红郡大厦做的整形,没有医师资格、非法行医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经调查处理,具体回复如下:
2023年9月4日,北辰区卫健委第一次接到李女士通过12345投诉红郡大厦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在对李女士了解事情经过、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李女士当场表示撤销投诉,自行解决赔偿问题,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确认撤销投诉,当时并未告知开展医疗美容详细地址,北辰区卫健委和果园新村街办事处跟进过程中未发现红郡大厦开展医疗美容。
2023年10月12日第二次接到李女士投诉以来,北辰区卫健委联合果园新村街办事处、果园新村街派出所等部门于10月12日、16日、23日、11月2日多次对位于北辰区红郡大厦2-1539室监督检查,该地点一直处于无人状态,多次电话联系被投诉人配合开展医疗美容事件问询调查,被投诉人以上班为由或者不接电话拒不配合。
2023年11月13日,北辰区卫健委联系上北辰区红郡大厦2-1539室承租人,经了解,承租人刘女士于2023年8月3日租赁出租人周女士房屋,租赁房屋时地上一层尘土,处于长期无人状态,当日,北辰区卫健委已把事件调查进度及时反馈给李女士。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初多次联系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周女士于2024年1月4日来到北辰区卫生监督所接受问询,通过询问调查,被投诉人周女士否认给李女士及其母亲王女士做过医疗美容,当日,北辰区卫健委已把事件调查进度及时反馈给李女士。
北辰区卫健委
2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