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沙井子一村村民,土地确权证在2018年已经发放完毕,但是我村至今(2023年12月30日)仍未发放,并且村委会再次号召村民签订土地确权登记表。这种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违背,极大地损害了村民利益。我要求村委会停止并且撤销这次土地确权登记,同时发放2018年的土地确权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海滨街回复:经核实,沙井子一村第一次土地确权工作于2018年完成,因当时确权时油田占地、修路占地、底档不清等情况,确权面积误差较大。经村委会研究于2023年对土地重新进行确权登记,完成后将按最终的确权面积发放确权证书。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海滨街回复:经核实,沙井子一村第一次土地确权工作于2018年完成,因当时确权时油田占地、修路占地、底档不清等情况,确权面积误差较大。经村委会研究于2023年对土地重新进行确权登记,完成后将按最终的确权面积发放确权证书。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
2024年1月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