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胡** 提问时间:2023-12-27

标题:武清区红缨巷小区供热费问题咨询

在《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中第五条(三) 规定“供热单位有不提供测温服务、不提供测温仪表检定证书,不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不给用热户留测温记录单等行为的,均视为检测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应按100%比例退还用热户供热采暖费。”

请问(1)多次要求测温,供热公司派人来测温但拒绝给予测温单,反馈12345要求重新测单,迟迟不来,是否可以视为供热公司不提供测温服务?(2)本人诉求:要求凯森公司减免费用。(3)不要再用供热公司和供热设施改造单位存在纠纷,还在保修期内等原因回复了,我和供热设施改造单位不存在纠纷。我要求供热公司测温,按《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给予退费,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供热公司不出具测温单。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1-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收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与市政联系,经调查,市民所在武清区红樱巷5-3-502,反馈暖气不热需要上门测温。供热单位已第一时间安排维修工上门进行维修,进行适当调网提温,市民可持续关注温度变化。后续如有其他供热问题可随时联系供热公司维修电话:022-29324112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