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泰通公寓12号楼西侧存车棚私自接12楼照明线路
泰通公寓12号楼西侧存车棚,为经营需要,给存放电动车充电。导致小区用电管网因负载过大,多次导致小区供电中断,因此,原有的车棚供电线路被切断,后存车棚经营者竟然私自接12楼照明线路,妄图继续不安全充电行为。
因泰通公寓12号楼与该存车棚距离不满足民用住房的防火间距,12楼照明线路也无法负载车棚如此多的电动车充电功率,存在严重的安全火灾事故隐患,
故申请属地镇街及相关应急消防和相关执法机构,依照《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对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行为予以取缔,并对私自接的电线予以拆除。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