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融创城二期居民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3年初,由于在入住以来,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融创城二期的业主们联合起来,希望成立业主大会来维护自身的权益。6个园区中的5个都已选出了代表,公道热心的居民也多次向街道反映、递交材料,街道只是冷冰冰的以其中一个园没有代表为由拒绝了。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一)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到二年以上。以上两个条件融创城二期都已满足。并且在《条例》中没有规定,必须每个园均需要有代表,不管是半数以上还是2/3以上,剩余5个园都达到了标准,没有拒绝我们其余业主的权利。
小区里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居民,都不是天津本地的,选择天津、选择在东丽安家落户,是希望有一个幸福的生活,但是入住以来、成立业主大会以来,居民们没有感受到物业的服务与街道的关注,希望区里的领导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让我们这些外来人以及本地居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