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网友:
您好!
您于12月18日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想了解您企业参加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摸底调查后,补助经费何时能发放,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关注哪个网站获取相关信息,现答复如下:
市科技局于11月8日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本次摸底调查不是正式项目申报,目的是做好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实的前期准备工作,准确测算政策兑现资金预算。
按照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程序,企业完成申报后,须经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市科技局分两次公示综合排序和拟补助的企业名单及金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方案,然后进行资金拨付。
根据《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办法》(津科规〔2021〕4号)中的相关规定,申报研发后补助需要在申报系统中提供的材料有:
1.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相关附件: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上一年度的年度申报表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2.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符合研发年报调查范围的企业,还须提供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5.综合经济贡献相关附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在一份证明中包含上年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的实缴总额;无法在完税证明中体现“个人所得税”的,可提交缴税银行回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6.综合经济贡献相关附件:企业《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单位)》,应在一份证明中包含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年度实缴金额、基本医疗保险实缴金额。
请您关注天津市科技局官网(https://kxjs.tj.gov.cn),了解相关各类信息。待官网发布通知时,请按照规定时间在申报系统中提供上述附件。
以上答复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得到您的认可,若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孔林,联系电话:58832835。
感谢您对天津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