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泊玺院物业私自安装梯控违法违规,侵犯业主权益
天房泊玺院小区物业在未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以提升安全为借口,私自安装电梯梯控,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犯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必须立刻拆除。
1.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通道、楼梯、电梯等公共通行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处分共有部分,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由相当比例的业主参与表决及同意。业主对电梯具有使用权,使用权包含所有楼层,而非某一楼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作主张安装梯控,行为本身违法违规,必须立刻拆除。
3.私自启用梯控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对业主日常生活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刷卡乘电梯且只能停靠自家楼层,如有来访者、快递还需要业主出门按电梯或者下楼接。私自启用梯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遇紧急情况电梯无法停靠,120无法使用电梯不能及时进入抢救危重病人。电梯出现故障时,自救需要按亮每层楼,但电梯门禁无法按亮其他楼层,威胁生命安全。
因此,要求物业立即停用梯控并保证后期不再启用,明确自身位置,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应尽责任,相信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业主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希望领导能够为民做主,正确行使法定职权,严惩物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