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如果只是项目的建设单位变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请问是否需要重新履行环评程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与您致电取得了联系并解答。建议您咨询原环评审批部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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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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