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
我是一名派遣员工,2020年8月25日被派遣至天津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邦达公司)位于武清区复元道78号处工作,至今派遣和用工两个单位均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经武清区劳动监察为京邦达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京邦达公司去其社保开户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丽分中心(以下简称社险东丽分中心)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但社险东丽分中心辛姓工作人员口头称不能登记补缴,并没有说明原因和法律依据,也没有出具任何纸质版材料。《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请依法依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