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https://www.tj.gov.cn/zwgk/szfwj/tjsrmzf/202005/t20200519_2365170.html
第三十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请问第三十八条这个政策适用于第二任购房者吗?
第四十三条 面向拆迁家庭销售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分散平房拆迁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免交土地收益综合价款。购买满5年后经申请可直接取得全部产权。
其他面向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须按规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综合价款。
----请问第四十三条政策适用于第二任购房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