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津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2月28日印发文:津政办函〔2023〕3号《天津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请问武清区是否正在开展集中治理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已临近结束,方案安排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自行清理阶段,对车辆所有人信息不明确而无法通知的,或者信息明确但通知车辆所有人后未按照通知时限清理的废弃汽车,通过媒体公告、张贴废弃汽车限期清理通知书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督促其限期清理。为什么至今(2023年11月25日)未见限期清理公告和张贴废弃汽车限期清理通知书,小区里废弃多年的报废汽车至今(2023年11月25日)依然向钉子一样钉在原地岿然不动?武清区是否开展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各项工作安排?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瞒报漏报虚报等问题?此次专项治理能否收到一点点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