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11-25

标题:对于12月生鲜灯新规,门店使用正常射灯是否违规?

对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7条2款中的“生鲜灯”使用新规,那门店使用普通LED光源射灯,是否违规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3-11-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答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具体咨询事项后,向您宣传关于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灯具的相关规定。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经营场所,其照明设备设施(包括照明灯具本身以及灯罩、灯盒等)使用后,不得对在售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从而误导消费者对在售食用农产品的感观认知。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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