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筑施工评委会强制退回已接收的职称申报材料
本人自职称申报以来,一直认真准备材料,有退回就修改。但不成想已经是评委会接收状态下还会因为系统原因被强制退回,理由竟然是不符合申报范围????试问一下,如本身就不满足申报条件和范围,那主管单位中天为何还有政策说允许外地驻津单位进行申报,并且后续的申报流程也没有 任何限制呢??你们评委会一套说辞 住建委一套说辞,是真的办不了还是说由于申报人数过多用这些小细节来卡人呢?我认为,你们一开始就应该协商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的具体事项,而不是等申报马上结束,用这些方式来设置难度,所有的错误都应该是老百姓来买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