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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13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在进行设计时,按照《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编号GB50318-2000)设计实施,此规范未明确防护距离具体数值。2017年7月1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编号GB50318-2017)实施,按照此规范要求:污水处理厂规划在5万m?/d以下,卫生防护距离为150m。团泊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量为0.6万m?/d,扩建后为1.8万m?/d,二期扩建工程距离小区直线距离约250米,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最新标准要求。
2023年11月22日,区生态环境局对天津团泊新城团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污水厂主要处理居民生活污水,办理有环评及验收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日处理水量0.6万吨,同时该水厂进水口处、粗细格栅处、厌氧处、污泥压滤处均有配套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水厂正在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向污水厂负责人了解,该污水厂准备启动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区生态环境局已告知负责人扩建工程一定要严格按照环评手续及批复进行施工并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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