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津铁和苑小区内经常有居民遛狗未用犬链牵领,未主动避让他人。小区内经常有宠物的粪便,未及时清理,而且经常性的有人在电梯内排泄宠物粪便,造成电梯内奇臭无比,造成病毒病菌的传播。已经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我觉得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反而变本加厉,物业也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希望公安机关、居委会、物业公司找到此人(在电梯里排泄宠物粪便的居民)并依据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第七十一条给与处罚!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尖山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宠物在电梯内排泄”发生于小区3号楼电梯内,目前已清理。 针对“经常有宠物粪便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工作人员已将该情况反馈给小区物业。物业将加强劝导并配合属地社区张贴文明养犬的公益广告,配合设置犬只粪便拾取纸巾盒等行为,倡导文明养犬,营造舒适的小区环境。后续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新增的类似问题及时处理,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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