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次留言说私产房阳台是自用,阳台房顶需自己修复,请问一下,阳台是属于房屋的一部分,也不是我们自建的,房屋内部我们自己修,房顶也我们自己修,那这房顶是不是也是我们私人自己的?如果不是我们自己的,那又为什么不给修?如果是,那我就可以围起来自行处理了,对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天津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住房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划分及修缮责任; 自用部位包括:户门、户窗、户内的顶棚、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隔扇、自用阳台及户内其它装修。自用设备包括:户分电表以内电器及线路(包括户分电表)、户分水表以内的管道及配件(包括户分水表)、卫生器具和相关的下水管道。 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修缮、更新责任和费用应由业主自行负责和承担。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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