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23-11-13

标题:关于还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交易的问题

请问团泊镇还迁房给了产权证后可以过户么?过户有什么限制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11-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产权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不需要)、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过户。

如还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按照《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还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存量房买卖协议(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区住建委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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