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钟* 提问时间:2023-11-11

标题:错过9.30号开通暖气期限,如何解决协调开通问题

领导你好,

我们是武清区天和林溪博园的住户,我们是租户,不久才搬过来,由于不知道暖气开通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9月30号之前恢复开通办理,错过开通时间,孩子冷也受不了,希望能帮忙协调解决一下开通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11-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确认,市民反映情况属实。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市民办理停复暖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市民办理时间已经超期,考虑到市民确实需要居住,经协调,目前供热公司已同意为市民开通暖气,市民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供热公司处办理复暖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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