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3-2024采暖期煤改电运行政策的疑问?
今日收到村委会下发的《关于天津市2023-2024采暖期居民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对于其中有些条款存在疑问,请有关领导帮忙解答:
1.煤改电政策中”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是否可理解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1元/千瓦时“?
2.除以上时段(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其余时间(即每日8时至晚20时)电价如何计算?是否为正常电价 ?
3.煤改电政策中”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是指年总用电量8000千瓦时/户还是采暖期总用电量8000千瓦时/户?
4.若电量超出8000千瓦时,补贴如何计算?是超出部分无补贴还是该户全年均无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