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23-11-02

标题:关于群租严重扰民的投诉及天津针对群租界定方面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您好!生态城颐湖居30-1-301,将毛坯房对外群租外地民工近20人在一个房屋里面,聚集性打牌、喝酒、抽烟,且从不关门,楼道、电梯异味明显,喧哗扰民。这些民工有四五辆豫P牌照面包车及小轿车,下工后停在楼下车位及路边,占用小区居民的车位及公共空间!此外,为图方便,他们一直拿石块、砖头等将单元门掩上避免锁闭,屡禁不止,已经严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么多人用电,隐患极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开设想,也没有按照宿舍标准建立相应的消防喷淋、消防报警等消防措施。此外,天津对于群租房界定是人均不低于5平米,该门槛过低,100平米居然可以合法居住20人。我查询北京、上海、杭州、哈尔滨等众多城市,除人均面积外均还有每个房间不得多余2人等规定,可以有效控制居住人数。群租不仅影响自己的安全,更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治安安全隐患等,我们这些业主无权制止此房屋业主的出租行为,只能求助政府,请尽快予以解决,并参考其他一二线城市的做法,除规定租房人均面积外,再增加单个房间最多居住人数的上限,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几十人群租的现场,该现象在生态城各小区比比皆是,我们小区就有几百个民工在几十套房间内群租,经常喝酒喧哗、乱扔垃圾、衣不蔽体在小区闲逛,严重扰乱小区的正常秩序。恳请政府势必将此群租现象封杀,还业主一个清朗空间,多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23-11-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回复:经生态城第三片区工委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房屋建筑面积147.87平方米,居住18人,根据天津市《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相关条例,群租认定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5平方米,该户未达到群租标准,因此不属于群租。滨湖社区已建立了租户台账,联合派出所每月常规巡查,不定期抽查,对住户的不文明行为、不安全用电等行为及时制止,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秩序和居住安全。如您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社区,我们会联合派出所及时处理,社区电话18522970305。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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