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医药商品购销员证取消了吗?什么时候取消的?有相关的文件支持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明确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医药商品购销员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未列入目录,因此不得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实施技能评价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评价机构信息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pjjg.osta.org.cn)查询。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明确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医药商品购销员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未列入目录,因此不得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实施技能评价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评价机构信息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pjjg.osta.org.cn)查询。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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