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2023.10.28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上午法规科目考试(考场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第六考场)开始后3-5分钟左右,发现手机在自己裤兜里未上交,于是主动举手示意老师上交手机,(手机从始至终处于关机状态,并未产生任何声音)但监考老师让我离开考场,终止考试,态度极其恶劣。考务人员来后,让我继续考试,如实记录。考试结束后,让我签署两份违纪单,留准考证一份。拍身份证、准考证、手机照片一张。考务老师跟我说手机在身上就是作弊,让我回去等待结果,可能会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但是关了机的手机忘了交,发现后及时举手上交,这也算是作弊吗?我想作弊我还举手上交吗?这个过程中两个考务(考试中心)老师,一男一女咄咄逼人,这个过程中无论是监考老师还是考务老师对我的考试以及接下来的考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