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23-10-17

标题:委托天津市开展副高职称评审,函件抬头全称怎么写

按照津人社办函〔2023〕355号要求,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经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备案后,可委托本市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我是中央驻津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参评副高会计师职称,需要委托本市评审。之前咨询是需要上级单位发函到市人社局,请问这个函件的抬头全称怎么写。二是我们单位意见开放了职称系统,是否只需要把函件的扫描件上传到职称系统就可以,还需要走别的手续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10-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3年10月1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市民,市民表示问题已解决,可撤销此件。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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