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委托天津市开展副高职称评审,函件抬头全称怎么写
按照津人社办函〔2023〕355号要求,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经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备案后,可委托本市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我是中央驻津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参评副高会计师职称,需要委托本市评审。之前咨询是需要上级单位发函到市人社局,请问这个函件的抬头全称怎么写。二是我们单位意见开放了职称系统,是否只需要把函件的扫描件上传到职称系统就可以,还需要走别的手续吗。
按照津人社办函〔2023〕355号要求,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经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备案后,可委托本市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我是中央驻津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参评副高会计师职称,需要委托本市评审。之前咨询是需要上级单位发函到市人社局,请问这个函件的抬头全称怎么写。二是我们单位意见开放了职称系统,是否只需要把函件的扫描件上传到职称系统就可以,还需要走别的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