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答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回复,请您及时查收。回复情况如下:
一、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注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二、食品生产过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相关问题可咨询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