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未落实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尊敬的领导:本人为2023年6月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就业,考虑到毕业后无法前往学校参加党组织活动,因此想把组织关系转移到租赁房子所在社区,本人现租赁的房子在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街道玉峰花园,租期一年(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属于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街道龙博社区,之前有和社区进行沟通,社区以未住满6个月为由拒绝接受党组织关系,所依据的条例为《天津市党员关系组织管理条例》第四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本人对社区对于文件中所规定的六个月的解读存疑,文件中并未说明需要住满六个月,这六个月的时间界定不应该是未来将住六个月以上吗?否则如何对未来的居住情况进行判定呢?本人希望可以尽快落实组织关系转移至社区,因为已离校,所以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学校确实存有不便,尽快转移方便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等。恳请领导帮忙协调解决,辛苦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