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23-10-09

标题: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问题

各位领导:您们好!翠水园小区已是二十多年的成熟小区,但是小区内无法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物业让大家爬楼梯,将电池搬到屋内充电。但是,市政府早已明文要求,禁止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充电。此问题关系到人生安全,望政府能够重视。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10-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江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明翠水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完成前期的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电表安装等工作,下一步将开展接电和设备调试工作,调试完成后将尽快投入使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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