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23-10-08

标题:石榴提取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

请问贵委 “卫生部关于石榴提取物和石榴籽油管理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7】168号) 现在是否有效? ”石榴提取物现在能否做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生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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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10-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查询国家卫健委官网,未发现“卫生部关于石榴提取物和石榴籽油管理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7】168号)”文件的废止公告。

二、经查询《新食品原料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4号),目录中无“石榴提取物”。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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