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街道、社区居委会无法给《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盖章
您好,我是塘沽街道富贵嘉园居委会下辖范围的居民,户口2021年7月6日由安徽省迁来,现在办理原户籍还迁房政策,需提供在迁入本市后《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现在需要塘沽街道、富贵嘉园居委会盖章,但是目前街道居委会只能提供5类证明,《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不在范围内。该证明对我响很大(原户籍地办理机构只认可现街道居委会证明材料)。在网上查找资料后,很多地方街道委会是可以开具证明的。我本身迁过来后也是非农业户口,我爱人也是非农业户口,也不存在拆迁安置这种情况,况且也在房屋保障部门开具了未享受保障住房证明,但原籍只认可街道和居委会证明,希望政府同志帮忙核实开具证明为民解忧,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