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占路经营多次反馈综合执法部门,执法部门不予有效治理
河西区越秀路街爱国道,爱国里入口处(爱国道八字胡炸鸡入口),底商喜福园菜店,将商品摆在底商门外,给小区居民出入和正常生活带来了困扰:
1、商品摆在底商门外,将本就狭小的小区通道入口堵塞,使得出入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行人无法通行(商贩的目的是将商品摆在路上可吸引流量)
2、并且将售卖的菜品垃圾货品随意堆放,造成恶臭使得周围居民无法开窗(商贩不规范经营恶意制造环境污染)
经一年多来多次反馈街道执法部门(河西区综合执法),给出回应为:
1、每次都回复已治理和规范(实际情况并未改善,也并未看到执法人员治理)
2、由于一年多无任何改善,我尝试电话联系到执法人员,在联系后,看到执法人员去过一次现场治理,治理方法只是劝阻商贩将占路货品收进屋内,在执法人员走后,商贩立即又将货品重新拿出屋内继续占路经营。
3、看到这种游记行为后,再次反映执法部门,质疑执法方法有效性和是否应有处罚等有效措施,执法人员回复:这次的执法过程结束了,有问题再次联系执法部门,并且再次举报违法行为,是一次新的执法过程不予上一次关联,并且执法方法仍是劝阻,无法避免执法走后,商贩不再继续占路违法!
4、此次投诉后,再次试图举报联系执法部门,执法部门不予理睬不予治理。
5、此次投诉后,执法部门没有再去过违法现场进行过治理。
诉求和质疑:
1、执法部门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合法,恰当有效?
2、执法部门是否能给出有效的治理办法?
3、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是否有途径监督和举报?
4、商贩顽固的占路经营行为,能否有执法部门可以有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