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宸澜华庭小区业主利用小区公共场所饲养家禽
宸澜华庭小区19号楼业主利用小区公共场所饲养家禽,不仅违反了《天津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第40条,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羊、猪、马、牛、食用鸽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也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并极大地增加了禽流感、霍乱、细菌传播的风险。同时也与天津武清商务区是“园区化、集约化、高端化”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的定位严重不符。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并由物业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与饲养家禽的业主沟通。经历2个多月,问题依旧没有解决。希望区政府领导重视并敦促相关执法部门上面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