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崔黄口镇西大刘村拆迁求助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
本人是西大刘村村民,之前有咨询过本人及本人母亲户口在本村,现在本村面临拆迁,房屋之前由于其他原因卖给同村村民,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房产证并未变更,依旧是我们家人的名字,现在是有关于西大刘村收取房证进行核验,经核查本房现住人交取得是翻建证,我对此存在疑问,此房从始至今都未进行过翻盖,为何现住人会有翻建证,是谁为其进行办理?对此我也进行查询翻建证并不能代表房产证,拆迁分房依据是房产证并不是房屋翻建证并且此房并未进行翻建,此证应是无效的,此房地上物所得可以是现住人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依然是我们家的,故此房我们不与现住人进行分房及任何补偿问题,此房宅基地使用权及后续分房未经房主进行签字,不允许涉及任何分房及后续问题,必须是我们家人进行签字,才是有效的,请领导进行协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