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南开区博华物业违规备案问题请求政府解决
我是天津中交海河公馆金轩商业中心5号楼业主,根据业主向天津市住建委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显示:
开发商在2019年申请金轩商业中心4-7号楼前期物业备案时既未进行招投标,亦未提供其与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天津博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华物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备案严重违反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备案与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备案,由于该违法备案导致中交海河公馆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均没有约定,630多名业主联名抵制博华物业没有法律依据强加于中交海河公馆业主的物业服务,现业主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撤销博华物业的前期物业备案,由中交海河公馆业主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究违法备案相关人员的责任。(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告知书、天津市人民政府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申请条件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