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亨通花园更换物业后居民空调雨水管损坏不予维修
本人为亨通花园业主。在7月份报修雨水管损坏后。报修物业。当日物业进行摸胶维修。
过了几日后空调雨水管又坏了。再次报修。第一次答复会派维系人员查看。三天没有人员联系我进行维修。再次联系物业告知。由于更换物业公司。暂时没有办法维修。需要统计后。由现物业公司进行招标。统一维修。没有日期。告诉只能等着。本人表示不能理解。后拨打12345进行反馈。三日后得到物业答复为。因为东蒲洼政府更换物业。所以目前楼流程就是等着。由现有物业进行招标。统一维修。再次我有几点疑惑请给予回复。
1.现更换的亨通物业连最基本维修能力都没有。这个物业为什么进行更换。
2.所有的维修要统一招标。这个流程是否违反物权法。
3.亨通花园物业更换是否有正事的手续。什么时间给业主公式了。
4.我们的维修要求没有时间的承诺。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物权法。
5,12345是市民解决问题的平台。难道这种物业给予的回复不是再浪费国家资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