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出租房将客厅打了很多隔断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四条:“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
我市行政区域内,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现咨询,客厅是否属于“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将客厅分隔成几个小房间进行出租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四条:“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
我市行政区域内,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现咨询,客厅是否属于“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将客厅分隔成几个小房间进行出租是否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