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条令问题
(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墙体、楼板不要开槽打洞,若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作相应技术处理。
2、阳台、门、窗防盗护栏安装应确保建筑外观不受影响,应有可出入又能关闭的小门用于意外灾害时的救援。防盗护栏安装位置不要超出外墙水平投影线。
3、楼房顶层阁楼属于公共空间,不应占用。
4、不能将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我要咨询这里的第3条楼房顶层阁楼属于公共空间,不应占用的含义。
我的是入户门以内的,尖顶的房,这也是公共空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