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23-08-07

标题:投诉太湖路街道把雀榕园4号楼配套用房租第三方做养老院

诉求:我们坚决反对在雀榕园4号楼下用配套用房做养老中心,未对居民公开公示,征求意见,擅自拆改4号楼配套用房做养老中心,不符合买房时出示的建筑的规划设计图,本来这配套用房是非盈利性质的,现在租给第三方确变成盈利性质的,这是违规操作,不合规不合法,损害业主利益,给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又是学生放假期间,日间施工对放假学习学生影响很大,要求停止项目施工。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08-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您反应的问题我们已与相关部门联系,现场整理人员已经撤场。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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